爸爸過世,兄弟姊妹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怎麼辦?不想遺產收歸國有,先做1個動作「1個人也能申請」

兄弟姊妹中有人不願意配合辦理遺產繼承,這讓李小姐非常擔心。
她知道,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繼承,這筆財產最終可能會變成國有。李小姐非常煩惱,不知道接下來該如何處理?

沒有辦理繼承,遺產會變國家的嗎?

很不幸的是,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繼承,遺產確實有可能變國家的。
根據台灣的法律規定,遺產繼承的程序和時效如下:

1. 繼承登記期限:繼承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的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。如果超過這個期限,地政機關會處以罰款。

2. 公告與列冊管理:如果繼承事實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,地政機關會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。如果在公告後仍無人辦理登記,地政機關會將不動產列冊管理15年。

3. 國有財產:在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,如果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,國有財產署將公開標售該不動產,所得價款保存10年,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。

因為喬不好沒辦理繼承,也是無人繼承遺產激增的原因之一!

光113年到7月底就有7500萬元繳入國庫近10年累計破14億;台灣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面積高達 1萬4712公頃,相當於約568個大安森林公園的大小。

所以李小姐的擔心不無道理。

其他繼承人,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怎麼辦?

李小姐決定尋求專業的幫助。她了解到,根據民法第1151條的規定,繼承人有數人時,在分割遺產前,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。

申報遺產稅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(將所有人的名字從被繼承人,改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),都是對全體繼承人有利的行為。

所以只要有一個繼承人願意,就可以申報遺產稅與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。

李小姐可以單獨去申報遺產稅和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,而不需要取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與印鑑章。

李小姐帶著相關文件,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。她成功地將遺產登記為公同共有,這樣一來,她和她的兄弟姊妹們在法律上都擁有了這筆遺產的權利。

雖然她和兄妹仍然需要協商如何分割遺產,但至少已經確保了這筆財產不會變成國有。

R姐貼心提醒

李小姐的案例告訴我們,即使在繼承過程中遇到困難,只要了解法律規定並採取適當的行動,就能夠保護自己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