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共同繼承一間房,小心最後全數充公!專家用1招解決,順便省下鉅額贈與稅

閨蜜哀怨地看著我,R姐說:「你老公不是剛繼承了一間透天厝嗎?你怎麼看起來愁眉苦臉的?」閨蜜嘆了口氣說:「名義上是有了這間房子的三分之一,但既不能住,也不能變成錢。」

原來,老公的大哥全家和父母住在這間透天厝裡,父母相繼過世後,大哥全家還是繼續住在房子裡。

老公不想撕破臉,所以雖然名義上是三兄弟共有,但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收益,也不能賣,這讓閨蜜心裡很不爽。

這樣的情況多嗎?非常多。

R姐分享了一位智慧大姐的財產分配方式:

這位大姐認為,趁自己頭腦清楚的時候解決這個問題,能避免未來子女的困擾。她有三個兒子,其中兩個單身不想結婚住在家裡,只有一個結婚了另外住。

於是她召開家庭會議,問住在家裡的兩個兒子:「未來父母都不在的時候,你們是想繼續住在這裡,還是各自搬出去?」

如果你們想各自住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賣掉房子,錢平均分配。

如果你們想繼續住,就要問沒有住在家裡的兒子:「你是想要拿一整筆錢,還是住在家裡的兄弟付租金給你?」

她讓兒子們先想清楚,回去商量好,下次再討論有了結論,她就會請專家幫忙寫遺囑。

住在家裡的兩個兒子告訴老媽:「我們想繼續住,付租金給大哥也沒問題。但如果大哥想要一整筆錢,我們兩個沒有那麼多現金可以付給他,怎麼辦?」

智慧的老媽說:「我請教過專家R姐,只要你們在遺產分配協議書上寫清楚,由你們兩個繼承房子,老大的那一份錢就貸款出來給他。因為是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中協議好的,這筆錢給大哥也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。」

這樣的安排,不僅解決了財產分配的問題,也避免了未來的家庭糾紛。真是智慧的老媽的超前部屬!

只有一間自住房的繼承糾紛:

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沒有很多財產,只有一間自住房,卻有幾個小孩,不知道如何處理,就想等走了就什麼都不知道。

不預先規劃,未來可能引發多種糾紛:

1. 繼承人意見不合

多位繼承人,對於房屋的處置方式(如出售、出租或自住)可能會有不同意見,導致爭吵。

2. 共有產權問題

房屋繼承後,成為共有產權。如果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會影響房屋的使用和管理。

3. 財產分配不均

有些繼承人可能會覺得分配不公平,特別是如果其中一位繼承人已經在房屋內居住或對房屋有特殊情感。

4. 法律程序複雜

繼承房屋涉及多種法律程序,如遺產稅申報、產權登記等。

5. 維修和管理責任

房屋的維修和管理需要花費時間和金錢,如果繼承人之間對於這些責任的分擔有不同意見,也可能引發糾紛。

6.變成國有的風險

如果繼承人因糾紛未辦理繼承登記:根據《土地法》第73條之1規定,房屋最終可能變成國有。

為了避免這些糾紛,建議像這位智慧的老媽,提前進行財產規劃,如立遺囑、明確分配方案,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

即使公同共有的房子也有法律可以處理,但是往往破壞感情。事先規劃,可以確保財產公平分配,維持家庭和諧。

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-廖嘉紅